受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于2024年10月1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四川省康定市海船石梁子水泥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方案》通过评审,并于近日通过了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的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电话:0836-2835312。
附件: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康定市海船石梁子水泥用灰岩矿)
2.四川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信息表(康定市海船石梁子水泥用灰岩矿)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康定市海船石梁子水泥用灰岩矿).pdf
2.四川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信息表(康定市海船石梁子水泥用灰岩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