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公告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该不动产权利补发权利证书。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书编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祖刚 |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 泸定县兴隆镇海子村二组(小地名:反背坡) | 泸林字第(2010)第00581号 | 2.69亩 | 乔木林地 | ||
李平、李德芬、李静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泸定县冷碛镇甘露寺村甘谷地组 | 川(2021)泸定县不动产权第0008941号 | 170.21平方米 | 住宅 | ||
王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泸定县兴隆镇沈村村汪家包组 | 川(2021)泸定县不动产权第0006188号 | 94.73平方米 | 住宅 | ||
李浩、李玉涵、李玉晴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泸定县冷碛镇潘沟村1组 | 川(2021)泸定县不动产权第0011353号 | 222.07平方米 | 住宅 | ||
刘敏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泸定县冷碛镇潘沟村 | 川(2021)泸定县不动产权第0012093号 | 264.28平方米 | 住宅 | ||
罗银钦、王德珍、罗天文、罗丹苓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泸定县得妥镇金光村1组 | 川(2021)泸定县不动产权第0002213号 | 511.28平方米 | 住宅 | ||
肖建康、余应香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泸定县兴隆镇沈村村汪家包组 | 川(2022)泸定县不动产权第0006664号 | 201.57平方米 | 住宅 |
联系方式:0836-3122528,联系地址:泸定县泸桥镇田坝政务中心三楼。
泸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4月9日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郑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泸定县泸桥镇延安路(长堤湾畔)2幢2-10-1 | 房权证泸字第4079号/房泸共字第112号/泸国用(2009)第101附35号 | 郑杨 |
2 | 赵永龄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泸定县泸桥镇元帅街7号(宏大丽苑)2幢2-1-3 | 房权证泸字第3585号/泸国用(2008)第526附3号 | 赵静 |
联系方式:0836-3122528
登记机构:泸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 4 月 9 日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定县泸桥镇田坝政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836-3122528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泸定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泸定县泸桥镇田坝村2组38号(政务服务中心) | 土地面积9373.63平方米/房屋面积:15372.98平方米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
2 | 四川省永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工会片区(永扬名苑) | 114229.93平方米 | 住宅/商业/公寓 |
泸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