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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政策解读
2024-03-05 10:26:35
来源:
地灾防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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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甘孜州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内容作如下解读。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甘孜州或全州)是典型的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是全省山洪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尤其是近年来,甘孜州多次遭受强烈地震和极端强降雨,高山峡谷区、地震灾区等区域成灾风险不断加剧,山洪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在《甘孜州山洪地质灾害摸底调查成果报告》基础上,根据《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甘孜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3年至2027年。

问: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防汛减灾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胜于救”,遵循“避让优先、应搬尽搬,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增强资源要素保障、加大投入和后续发展扶持力度,着力从源头防范化解灾害隐患风险,为受威胁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坚决打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攻坚战、持久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筑牢安全屏障。

问: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原则是什么?

答: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避让优先,应搬尽搬;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

问: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目标是什么?

答:2027年底,通过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搬迁村(居)民居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内生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问:符合的搬迁对象有哪些?

答:满足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大或治理费效比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受损且修复困难、处于断裂带附近3项条件之一的受威胁村(居)民;地质灾害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内靠山临崖、高陡斜坡(边坡)、沟谷沟口等受威胁村(居)民;极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受威胁村(居)民;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中治理难度大或治理费效比高,且有搬迁条件的受威胁村(居)民;其他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并有搬迁意愿的村(居)民。

问:搬迁对象和任务有哪些?

答:5年规划期通过分阶段实施,共避险搬迁安置受威胁村(居)民约7238户3.51万人,其中受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6651户3.16万人,受山洪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587户0.35万人

第一阶段任务(2023—2025年):按照“地震灾区优先、紧迫优先、应搬优先”三个优先原则,用3年时间,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约4079户1.94万人,山洪灾害隐患点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205户0.14万人

第二阶段任务(2026—2027年):用2年时间,完成紧迫程度一般且有搬迁意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中、低危险区(风险区)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约2572户1.22万人,山洪灾害隐患点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382户0.21万人

问:搬迁安置的方式有哪些?

答:搬迁方式分为整点(区)搬迁和局部搬迁两种。鼓励对处于地震断裂带附近、治理费效比差、治理工程受损且修复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和成灾风险高、生存环境较差、可持续发展难的地质灾害危险区(风险区)受威胁村(居)民实施整点(区)搬迁。对整点(区)搬迁以外其他符合搬迁条件的受威胁村(居)民实施局部搬迁。

安置方式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安置、货币化安置、分散安置和其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搬迁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集中安置、货币化安置。

集中安置。结合县(市)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及乡镇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以当地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业等为支撑,引导群众向县城、集镇、产业园、已有安置区、中心村集中安置。

货币化安置。由当地政府统筹相关资金和政策,充分利用商品房、棚改存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资源,鼓励进城落户,通过市场购买或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安置。

分散安置。主要以自建住房等方式分散安置。鼓励各地通过依法回购、改建已建安置区空置房屋、闲置乡村办公用房等住房资源进行安置。

其他安置。主要以自主选择投亲靠友等方式安置。鼓励各地依托社会福利机构对符合供养条件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进行安置。

问:实施避险搬迁的资金补助是怎么构成的?

答:根据《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甘孜州按照4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基础补助,并根据省级避险搬迁补助标准变化进行调整。按照省级考核激励政策,根据县(市)截至上年末累计完成任务量所在档次给予奖补;县(市)累计完成任务量所在档次提升的,按照各档次间奖补资金差额予以补差。

问:《通知》适用范围和时间?

答:甘孜州行政区域内18个县(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适用本《通知》,《通知》规划期限为2023-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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