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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工程建设测绘中介服务“多测合一”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2024-08-13 11:21:36
来源:
调查科
阅读数:
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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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甘孜州为响应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根据《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了《甘孜州工程建设测绘中介服务“多测合一”实施细则(试行)》。该政策旨在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效能,通过整合测绘服务,减少重复工作,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二、“多测合一”定义与适用范围

“多测合一”,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分阶段整合优化测绘事项,整合后保留三个综合测绘项目。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土地勘测定界、拨地测量、土地首次登记地籍测量等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项目;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的工程规划指标核算、规划放线、规划验线、变形监测、房产面积预测绘等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项目;将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的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建设工程建筑面积测绘、人防面积测绘等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项目。后一环节获取前一环节的测绘成果,同一标的物不得重复测绘。

该政策适用于在甘孜州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多测合一”工作。工程建设项目指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三、政策实施主体与职责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州住建局、州人防办、州数据局督导“多测合一”组织管理工作。牵头制度建设,开展业务指导,管理测绘服务单位数据库。

 州数据局:负责审批系统测试、运维和升级,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

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工作。

   四、测绘单位资质与市场准入

从事“多测合一”业务的测绘单位必须持有《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满足测绘工作相关条件后,方可进入服务市场。这些条件包括:无行政处罚记录、信用良好、外地单位需在甘孜州备案等。

   五、工作流程与技术标准

“多测合一”工作流程包括:建设单位委托测绘单位、测绘单位备案、实施测绘、成果提交与确认、审批部门审批、成果汇总入库等。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确保测绘成果质量。

   六、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理

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定期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对于违规的测绘单位,除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罚外,还将采取撤除名录、一年内不得重新纳入等措施。

   七、成果共享管理

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测绘成果共享互认机制,推进成果在相关部门间共享互认,促进成果社会化应用。

   八、政策有效期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为2年。

九、其他规定

“多测合一”需在四川政务网—工程审批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sczwfw.gov.cn/)的“多测合一”子系统中进行。

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结语

甘孜州的“多测合一”政策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一次重要优化,它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还有助于推动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通过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该政策有望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并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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