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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扎实推进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工作
2020-11-12 00:35:3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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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规范实施及早发挥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效益,省自然资源厅于近日印发通知要求,扎实推进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工作,全面加强重建项目制度建设、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本次重建项目涉及18个市(州)、116个县,共包括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专业监测、专职监测、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险搬迁、应急排查、加固维护等8类1210个项目。

通知强调,高度重视资金及项目管理,切实履行重建项目推进主体责任,抓紧启动重建项目实施,并成立工作专班专项推动,全力做好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细化重建项目实施方案和建设时序,将具体项目实施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绝大部分重建项目2021年5月31日前完工

通知要求,规范开展重建项目立项、审查、实施、验收和质检等工作。治理工程项目要按照要求开展勘查、施工图设计;专业监测、避险搬迁、排危除险、加固维护、应急排查、风险调查评价等项目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规划或设计,作为项目实施依据。重建项目涉及的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闭环管理,不得用于与地质灾害防治无关的工作和项目。同时,强化评估,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类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突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重点区域,确保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安全。未按照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各类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用地和使用土地。此外,省厅还强调,严格考核建立通报考评机制,严肃纪律,守好廉洁重建底线。

省自然资源厅已于10月23日上线了全省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以加强重建项目动态监管和封闭管理。同时,在现有项目管理的基础上,细化出台了《四川省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包括4章20条,涵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监督等关键环节,确保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