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州局机关各科(室)局、分局、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自然资源机构改革要求,学习掌握当前自然资源领域新理念、新要求、新知识,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并进一步严肃省厅“学习日”活动会风会纪,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甘孜州自然资源系统“学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下午14:30—16:30。(若省厅“学习日”时间有变,将另做调整安排)
二、学习形式
采取现场讲授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学习地点
主会场设在州局。
分会场由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
四、参会人员
主会场:全体局领导、全局干部职工。
分会场:比照主会场确定。
五、授课人员和授课内容
授课人员:外请老师,州局各科(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授课1个月前将授课方案报局人事科)
授课内容: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业务知识。
六、其他事项
(一)各会场需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严明工作作风,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请假、外出需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州局由人事科负责考勤工作。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分会场会议组织及考勤工作。
(二)请州局信息科负责相关视频设备调试等工作,办公室负责会场布置、会务服务工作。
(三)承办科室在“学习日”完成后一周内上报相关信息。
附:学习日授课安排表(暂定)
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