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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14 17:44:43
来源:
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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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属性公开形式公开对象咨询及监督电话
机关简介联系方式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三定方案人事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人事科 咨询电话:0836-2818522
机构职能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能
领导简介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工作履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
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机构名称、职能
直属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名称、职能
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相关科(室)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政策法规科 咨询电话:0836-2876256
政策文件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
政策解读对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文字或图片等多种形式的解读
宣传报道政务动态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科(室、局)、直属单位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6-2835378
依申请公开和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时限等;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公室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6-2835378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次年3月31日前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处理、收费等);在线受理申请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行政许可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每一项行政许可的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行使层级、办事指南、审批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规划局、管制科、矿管科、矿保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政策法规科 咨询电话:0836-2876256
行政处罚对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提供调查资料的行政处罚、对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的行政处罚、"对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 行政处罚"、对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的行政处罚、"对贪污、侵占、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其他有关要用的行政处罚"、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行政处罚、对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对非法侵占长江流域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对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对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对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中涉及自然资原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或者来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行政处罚"、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政处罚、"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法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行政处罚"、"对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复垦或者未恢复种植条件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承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来或者试来的行政处罚"、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行政处罚、"对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探矿权人不按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行政处罚对以承包等方式擅自转让采矿权的行政处罚、对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行政处罚、对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行政处罚、"对不按期缴纳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缴纳费用的行政处罚"、"对不按照矿产资源开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期缴纳应当缴纳费用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未取得采矿计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政处罚"、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行政处罚、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矿产资源的行政处罚、对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政处罚、对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行政处罚、对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行政处罚、"对矿山企业未达到经依法审查确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矿山水循环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等指标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侵占、损毁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设备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未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行政处罚、"对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来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行政处罚"、"对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治理的,或者在矿山被批推关闭、闭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复的行政处罚"、对未按期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行政处罚、对探矿权人未采取治理恢复措施的行政处罚、"对扰乱、阻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侵占、损坏、损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或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施的行政处罚"、"对采矿权人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头际开采回采率等于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资原补偿费的行政处罚"、对采矿权人在缴纳补偿费时未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行政处罚、"对拒绝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检查权,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段,拒报或谎报地质环境勘查、监测和评价资料的,未按时提交或拒不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的行政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丛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行政处罚"、"对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行政处罚"、"对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则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行政处罚"、对未依照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的行政处罚、对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对转让房地产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极的行政处罚"、"对转让房地产时未经批准,非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或者经过批准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政处罚"、对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行政处罚、"对不按规定则绘矿山(井)采矿工程平面图或井上井下来矿工程对照多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的行政处罚、对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的行政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不报告的行政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行政处罚"、"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不符合收藏条件收藏古生物化石的行政处罚"、"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对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行政处罚"、"对国有收藏单位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违法转让、交换、赠与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者个人的行政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行政处罚"、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来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承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政处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国有古生物化石非法占为己有的行政处罚"、"对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要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行政处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行政处罚"、对因开来设计、来掘计划的决策错误,造成资源损失的行政处罚、"对开来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行政处罚"、"对矿山的开拓、采准及采矿工程不按照开采设计进行施工,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行政处罚"、"对矿山企业不按照设计进行开来,任意去掉矿体,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行政处罚""对在来、选主要矿产的同时,未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进行综合回收或者对暂时不能综合回收利用的矿产,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造成资源破坏损 失的行政处罚"对擅自廣除坑道和其他工程,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行政处罚对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的行政处罚"对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 查的行政处罚""对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转移、隐匿、夔改、毁弃原始记录、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的行政处罚""对接受土地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现场指界义务的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条例买施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来矿许可证: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县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的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的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备案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开展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和采取管护措施的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的行政处罚"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处罚对收购、运输违法采出矿产品的行政处罚"对因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或地质灾害的行政处罚""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行政处罚"对土地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答进行临时建设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推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未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并逾期不补报的行政处"对未经验线擅自开工建设的行政处罚"对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答,擅自组织竣工验收谕期不改正的行政处罚""对燃气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未在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将相关设施、管线等档案资料报送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存档的行政处罚""对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或以骗取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行政处罚""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涂改、伪造、转让、出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对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行政处罚""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器要求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将未利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行政处罚。"每一项行政处罚的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行使层级、处罚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支队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政策法规科 咨询电话:0836-2876256
行政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矿业权占用费征收、耕地开垦费征收、土地复垦费征收每一项行政征收的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行使层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政策法规科 咨询电话:0836-2876256
行政强制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每一项行政征收的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行使层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政策法规科 咨询电话:0836-2876256
规划信息土地类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文本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划局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规划局 咨询电话:0836-2818518
地质矿产类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规划的文本信息矿保科矿保科 咨询电话:0836-2818512
地质环境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规划的文本信息地灾防治科、站地灾防治科(站)咨询电话:0836-2818512
财务管理预决算年度自然资源厅预算和决算、专项资金预算,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务科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和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财务科 咨询电话:0836-2835310
政府采购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各科(室、局)、直属单位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收费项目自然资源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行政收费信息的情况财务科
重大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管制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管制科 咨询电话:0836-2827616
重大民生信息调查监测国土调査基本信息、国土调査地类信息(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查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调查科 咨询电话:0836-2818502
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公开(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登记局(中心)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登记局 咨询电话:0836-281653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划拨用地批前公示、划拨用地结果公示、闲置土地、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地价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发利用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开发利用科 咨询电话:0836-2835592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编辑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划局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规划局 咨询电话:0836-2818518
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划局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规划局 咨询电话:0836-281851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査结果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修复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生态修复科 咨询电话:0836-2818523
生态修复项目批准、实施批准服务信息、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工程竣工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修复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生态修复科 咨询电话:0836-2818523
用地批复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临时用地批准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管制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管制科 咨询电话:0836-2827616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地管理政策、征地工作程序、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耕保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耕保科 咨询电话:0836-2835315
耕地保护补充耕地项目、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耕保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耕保科 咨询电话:0836-2835315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采矿权注销批复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矿管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矿管科 咨询电话:0836-2818516
矿业权出让信息出让公告、出让结果、转让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矿管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矿管科 咨询电话:0836-2818516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预警预报、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灾防治科、站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地灾防治科、站 咨询电话:0836-2813350
其他法定信息权责清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权力的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行使层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法规科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政策法规科 咨询电话:0836-2876256
建议提案有关自然资源问题的州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复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公室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社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6-2835378